第一章丨先于波伏瓦,先于巴特勒:法国与英美的Genre与Gender

第一章丨先于波伏瓦,先于巴特勒:法国与英美的Genre与Gender


【译按】 文章出自历史学家卡伦·奥芬(Karen Offen)的观察(这里gender常常保留原文)。与中文世界较为顺畅的接受相异,奥芬发现,自上世纪80年代末gender被引入法语后,如莫娜·奥祖夫(Mona Ozouf)或安娜–玛丽·佐恩(Anne-Marie Sohn)等一批法国女性史学家非常抗拒将英语的gender翻译为法语的genre,她们宁愿保留甚至刻意突出其外来语的性质。奥芬则对genre做了语义的历史追溯,并考证早在启蒙运动早期,法语中便已萌生以genre指涉“并非由自然决定的性别”的用法。虽然Études de genre的说法确实在今日法国已得到广泛的采纳,但奥芬论证的不充分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与其说genre历来的意思之一就有作为社会性别的gender,不如说较新的gender始终带着旧有的genre的残余。

文章译自Before Beauvoir, Before Butler: “Genre” and “Gender” in France and the Anglo-American World, inBonnie Mann & Martina Ferrari edt. “On ne naît pas femme : on le devient”:The Life of a Sente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 chp1, pp.11-36(注释略)。作者:卡伦·奥芬,历史学家及独立学者,斯坦福大学米歇尔·克莱曼性别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其专著《欧洲妇女解放史》已有中译本。作者在文中提及了代际坐标,她自己进入大学学习的时间是1961年。

第一章丨先于波伏瓦,先于巴特勒:法国与英美的Genre与Gender

先于波伏瓦,先于巴特勒

法国与英美的Genre与Gender

卡伦·奥芬丨作

路米内丨译

“On ne naît pas femme : on le deviant.”波伏瓦在《第二性》中的这句响亮公式,曾为大西洋两岸的读者带来莫大的激励。这部1949年出版的两卷本法语著作,于1952年经H. M. 帕什利(H. M. Parshley)的节译本进入英语读者的视野。这句话在那里被译为:“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与其说一个人天生是女人,不如说一个人是成为女人的。)”随后经我们中许多人的诠释,这句话言简意赅地表达了:女人的存在与命运并不完全受解剖学意义之性别的支配,女人性或“女性特质”反倒是历经我们所处之文化、在特定方式下的社会建构。这种思维方式或许并不会让当时的文化人类学家感到惊讶,但对于许多年轻人,尤其是对于我这一代人来说,无疑具有启示意义。与波伏瓦及其在战后的大多数法国同代人一样,我们那时的所思所想,关乎雄性“成为”男人、雌性“成为”女人的世界。我们的思想也确实没有触及流动或多元的性身份,这在今天已相当风行。

等到英美世界新一代的女性主义者——特别是知识分子和学者——重新激活波伏瓦的论述,并用 gender 一词为其“受洗”,那得是几十年以后的事了。在此期间,以女性主义分析见长之人谈论的是“性角色”(sex role),她们也谈论这些角色施加于个人自我实现的限制,特别是对那些生而为女的人而言。

一直要到1972年,英国社会学家安·奥克利(Ann Oakley)的著名研究《性与性别》(Sex and Gender)总算面世,在这本书里“sex”(分为雄性/雌性,视同于“自然的”)与“gender”(分为阳性/阴性或男性特质/女性特质,视同于“文化的”)这两个术语才被并置在了一起。

“Sex”一词指代男女或雌雄间的生理差异:即生殖器的可见差异,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殖功能差异。“Gender”则关乎文化:指的是有‘男性特质’与‘女性特质’之分的社会分类。

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这一简洁易懂的表述不仅得到整个英语世界女性主义知识分子的广泛采纳,还影响了大量与gender相关的学术出版物,其领域遍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这一用法随后又走出学术圈子,不断延伸至报刊和各类媒体的语汇之中,以至于人们谈及“两性”有时并不说两种sexes,倒流行说并不怎么精确的“两种genders”。

然而对有的人来说,两种sexes和此类推来的两种genders仍然不够。1985年,安妮·福斯托–斯特林(Anne Fausto-Sterling)出版了《性别迷思:有关女人男人的诸多生物学理论》(Myths of Gender: Biological Theories About Women and Men),随后她主张我们不妨考虑五种性别的分法——因为仅有雄雌男女之分是不够的。1986年,针对“与其说一个人天生是女人,不如说一个人是成为女人的”这一名言,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发表了激进的解读。巴特勒认为:“波伏瓦虽未表示在‘男人’与‘女人’之外还存在其他性别的可能性,但她坚称这二者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且无论如何须受到个体的居有或挪用。她的这一观点暗示了二元的性别系统并不具有本体论上的必然性”。同年,琼·沃勒克·斯科特(Joan Wallach Scott)发表了《性别:一个有用的分析范畴》(“Gender: A Useful Category of Analysis”),该文掀起争议且影响深远,对这一术语的全新理解(也常被称为后现代式理解)由此被引入史学界:Gender既是分析范畴,也是权力关系的能指。这些学界内的女性主义者(以及其他人)所做的贡献影响了有关 gender与个体性的新一波思考;通过超越男/女的二分法,这新的思考无疑已对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产生了诸多潜在的重大影响。

本章旨在探讨英语中的gender和法语中的genre概念,以及sex/gender这一区分的出现与运作,亦要探讨在80年代巴特勒、斯科特等人提出其观点之前,英语与法语世界同时代的女性主义学者在取用上述概念和区分时表现出的不同政治取向。在此,我援引的历史证据涉及英美和法国文化中更早前的用法实例,它们出现的时间甚至比波伏瓦还要早几个世纪。这些实例早已被大多数人遗忘,甚至连大多数女性主义史学家也未曾留意。此次研究受两个问题的驱动,它们困扰我多年:首先,为何一部分法国当代女性主义理论家、学者(尤其是历史学家)长期以来抗拒采用gender?其次,为何她们与此同时也未能重视并改造genre早前几乎完全相同的用法?对于前一问而言,gender概念是在80年由她们的后现代英美同行率先启用的(或者至少在她们看来是这样);至于后一问,其实在她们自己的女性主义先辈那里,用以指称男女sex/gender之别的genre用法已经得到了审慎地采用。我的意图不仅在于重建gender与genre作为争议性术语的历史轨迹(在波伏瓦之前的几个世纪里,大西洋两岸的女性主义者都使用过这些术语),亦在于通过提供证据、促进法语之genre可作为英语之gender的对等译名被重新挪用(即,直截了当地涵涉“性的社会建构”之义),以介入当代的女性主义理论政治。

我的论述分为相继的两部分:首先,分析能体现genre用法之显著历史意义的法语文本;其次,将这些发现与我对英语中gender用法的检视联系起来。这两重要素之所以必不可少,是因为本文集整体上便是就波伏瓦名句的多种理解加以分析——我以为,这句话最好译为:“One is not born a woman, but rather becomes one.(与其说一个人之为女人是天生的,不如说这是形成的。)”迄今为止,女性主义哲学家、文学史学者就波伏瓦名言能否被读作“性的社会建构论”尚未达成共识。但通过将这句话(及波伏瓦的作品)置于具体的语境中——即法国对gender的历史理解,我希望证明的是,这句名言当从社会建构的角度来阅读,一如我们中的许多人在其翻译之争出现之前便始终坚信的那样。在我看来,《第二性》的行文结构是人的生命周期(尤其是第二卷“生命经验”[L’Expérience vécu]),结合存在主义对“存在/生成”的演化观点——还要考虑到该书写作和出版的历史语境,以及这一名句被置于“童年”一章的起首位置——都是对社会建构论解读的有力支持。波伏瓦或许的确用了存在主义的术语和表述来构筑她的区分,但正如我下文欲论证的,对生而具有和受社会塑造的有性身体加以区分,是深植于法国文化之中的。值得注意的是,我并不是英语世界中唯一持此观点的人:历史学家朱迪斯·科芬(Judith Coffin)撰有一篇重要文章,评论了一系列波伏瓦研究,文中强调(她引了帕什利对该句的译文):“这句话仍然是整个20世纪中,对gender(作为文化、心理之构成)的最简练优雅的表述”。澳大利亚社会学家R. W. 康奈尔(R. W. Connell)曾就gender作为社会建构做出过雄辩且清晰的论述,她的研究也同样建基于帕什利的译文。

法语语境的Gender与Genre

在法国,大多数女性主义学者都固执地抗拒英语术语gender的引入,而倾向于使用masculin/féminin(男性/女性特质,阳/阴性)之说(或la différence sexuelle[性差异]、rapports sociaux de sexe[性的社会关系]),只有《女性主义新问》(Nouvelles Questions Féministes)的前主编克里斯蒂娜·德尔菲(Christine Delphy)、历史学家米歇尔·里奥–萨塞(Michèle Riot-Sarcey),以及弗朗索瓦丝·巴施(Françoise Basch)和弗朗索瓦丝·巴雷特–迪克罗克(Françoise Barret-Ducrocq)等几位研究英美妇女史的历史学家是明显的例外。一些人辩称gender是20世纪美国的“新造词”,即使看起来相似,法语词genre也无法将其译出。这种抗拒的突出例子之一,是斯坦福大学发展心理学家埃莉诺·麦科比(Eleanor Maccoby)的文章“Gender as a Social Category”(《作为社会范畴的性别》,1988)在1990年翻译出版时被改作“Le Sexe, catégorie sociale”(《性,作为社会范畴》),文章还附有一条长长的注释,解释了为何不能用法语词genre代替gender。在法国社会科学界,“男性/女性特质”和“性差异”之说至今仍占据主流,尽管以genre指称gender在今天已有实质进展,甚至引起了法国教育部的注意:它以“或导致学生对自身的性身份产生困惑”为由,在教科书中禁止了这一用法。

在法国之外,著名跨国跨语言学者罗西·布拉伊多蒂(Rosi Braidotti,常驻乌得勒支大学荷兰妇女研究院)也认同上述对抗性的法国视角。在1994年与巴特勒的对谈中,布拉伊多蒂坚称:“Gender之说是英语语言内的变迁,与罗曼语族的理论传统关联甚少乃至毫无关联”。在2002年的文章《Sex-Gender之分的用途与滥用》(“The Uses and Abuses of the Sex-Gender Distinction”)中,布拉伊多蒂重申了这一主张。由于接受了gender之用的类似直白主张,英语世界的学者(包括历史学家)重复并强化了这种“传统认知”。例如,1998年,历史学家罗伯特·奈(Robert Nye)在作品中应和了这一似已成为广泛共识的说法,即所谓法语中显然缺乏相对应的译法:“由于法语至今(至少在日常用法中)仍缺乏足以翻译gender的合适词汇,问题被进一步激化”。同年,历史学家玛丽·路易丝·罗伯茨(Mary Louise Roberts)则重复了另一个错误陈见,她写道:“很难相信仅仅在十年前,gender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个语法术语”。

过去几十年里,法国历史学圈子在gender领域其实有相当大的推进。《克利俄:历史、妇女与社会》(Clio: Histoire, Femmes et Sociétés)1995年的创刊号称:“‘妇女史’这一表达涵盖了妇女研究,诸性之关系研究,各种女性主义研究,以及盎撒人所称的gender研究(l’expression «histoire des femmes» . . . recouvre les études sur les femmes, les «rapports de sexes», les féminismes et ce que les Anglo-saxonnes nomment le gender)”。在弗朗索瓦丝·泰博(Françoise Thébaud)充满洞见的《书写妇女史》(Écrire l’histoire des femmes, 1998)中,她始终以斜体使用gender,以标示其外来语的性质。不过,泰博研究的第二版(2007)在标题中用到了genre一词,且未标以斜体。同在2007年,法国妇女史团体“谟涅摩叙涅”(Mnémosyne)创办了在线期刊Genre et Histoire(《性别与历史》),与英美刊物Gender and History之题相对应。

在这些关于gender的争论中,从未有人想到过:法国人自己可能才是“性的社会建构”这一概念的先驱,并率先用genre一词涵涉之。而我多年来收集的证据表明:这种用法在法国女性主义批判活动中本来就有其历史根源,这种用法的概念化活动,相比英美女性主义者在20世纪70年代针对这一概念所做的耕耘,要早好几个世纪。我在早前的文章及《欧洲女性主义》(European Feminisms, 2000;法文版 2012)一书中已列出部分证据。下文中,我尝试进一步记述这一概念在其历史中原生的“法国性”,虽说这不仅与当下的传统认知背道而驰,也与政府层面正在推行的语言政治有所冲突。

探寻法国历史知识中的性政治

近代早期法国文化(即从约1500年至法国大革命)中的女性主义思想有悠长的历史,这揭示出长期为人所忽视的历史模式,即便在今天看来,该模式也可被视为对gender问题的先进思考。事实上,当时人们使用的正是genre一词,相当于我们今日所称gender的法语对等词;它直接指向sex的社会和文化建构,生理的男性和女性据此在文化上被塑造为男性和女性特质。因此,早在波伏瓦、安·奥克利、以及后来由其他女性主义理论家引入的后现代用法出现之前,sex/gender之分便已存在于法国的社会政治语汇中了。本文的目标之一,就是重建法语中以genre来指示sex/gender之分的历史用法轨迹。

这其实颇有意思,由于法语本身的构造,其核心包含了语言学家所谓的“语法的”(以区别于“自然的”)“masculin/féminin”[阳性/阴性]的运作,于是便出现一些奇特现象,例如féminin一词既可以按阳性模式运作,也可以按阴性模式运作,这取决于它所修饰的对象。在法语中,可以历史地例证sexe与genre masculin/féminin之间存在清晰的术语区分。

若考察法国历来的记载,会发现genre一词在论及性的社会(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社会–政治)建构的语境中反复出现。早在16世纪,四下游历的哲人亨利–科尔内耶·阿格里帕·德·内特斯海姆(Henri-Corneille Agrippa de Nettesheim)就谈及genre masculin和genre féminin,以指称男与女的人类范畴,他还主张“女性这一性别的高贵与卓越,及其之于另一性而言的优越性”。阿格里帕所说的绝不仅仅是语法上的阴阳性。一如其后来者,包括像17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斯居戴里小姐(Madeleine de Scudéry)这样的女性。她和她的同伴都主张,“女人”已被文化所扭曲(deformed)——这恰恰是一种性的文化建构论。我已积累了更大规模但仍属随机的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文本(尤其是女性主义文本),足以清楚地表明这种用法。法国对妇女从属地位的批判者敏锐地意识到:两性间的关系既非神授,也非完全由“自然”决定。实际上,她们经常调用“自然”与“文化”之分——这种区分可清晰地见于这些(及其他)法国文本中(远早于18世纪60年代时卢梭对男童、女童教育之自然/文化二分法的注重)——来驳斥女人表面上劣于男性的观点,并主张女人的“生而”平等。这些早期女性主义者将这种劣势的发展,直接归咎于男人统治女人的强烈念头,她们同样谴责人们为此目的之故只为女孩提供极度贫乏的教育。她们对妇女教育和女性臣服于婚姻的批判,都是启蒙主义批判既有秩序的关键部分,虽说同时期也有人主张女性应担负教化之责,这一主张随后催生出“母亲–教育者”这一盛行的概念,并促进(私立和公立)女子学校的建立。由此开始,在法国启蒙运动中,也在19世纪历史学家儒勒·米什莱(Jules Michelet)那里——在大革命后的生物医学文献中非常常见——或如20世纪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等人将女性等同于自然、男性等同于文化之前,自然/文化之辩逐步升温,性的生理学与社会建构也逐步得到清晰的识别与对比。

莉泽洛特·施泰因布吕格(Liselotte Steinbrugge)和托马斯·拉克尔(Thomas Laqueur)等学者近期关于18世纪思想史的作品完全忽视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论证仅基于男性哲学家和医生的文本,而忽视了挑战这些观点的女性批评者。从女性主义史学家的视角来看,强调历史学家所研究文本的重要性在于:此类“自然化”话语已起到“反女性主义回应”的文化功能,这种回应所针对的女性主义主张在当时已有连贯的表述,即认为“作为性别的女人”实际上是被构建的,源自贫乏、不足且错误的妇女教育以其受限的成长环境,这种状况削弱了她们与男人的“生而平等”。

在法国——与多数关乎男性思想的历史论述对我们的影响相反——这种对“女人”的彻底自然化从未彻底得逞;关键的“女性主义”话语始终存在,它主张“文化”而非“自然”才是妇女的领地。实际上,从费奈隆、卢梭,到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重要女教育家,所有那些积极介入,欲塑造、控制和引导法国女童(及男童)教育、培养的努力都源于这种关切,天主教与世俗教育者之间为争夺法国女童学校控制权而进行的激烈竞争也不外乎如是。可见在妇女问题上,在为了顺应(或颠覆)男性定义的社会目的对女童进行适当培养的问题上,争论已在启蒙运动中展开,甚至可以说,“存在所谓的性的社会建构”这一想法的整套理念在这些争论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阐述。此类例子表明,波伏瓦关于“gender”的洞见,表述出色且看似具有革命性——即“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或如新译本去掉“女人”前的定冠词“a”)——只不过是为一种“性的社会建构”感知披上了新颖的“存在主义”色彩,这种感知其实早已深植于法国启蒙运动的思想之中。

在此前的法语用法中,genre不再仅仅关乎语法(如果说再之前它确实如此)。当然,语言、语法或分类上的考量从未脱离对genre的讨论,但几个世纪以来,法语中genre的语法考量实际上内嵌于性及其社会建构的社会考量。至少自1757年以来就是如此,当时狄德罗著名的《百科全书》第七卷面世,其中论genre的文章(署名为E.R.M.)明确指出了sex与gender之间的区别,这奠定了波伏瓦和安·奥克利论述此一区分的特质。Genre一词(源自拉丁语genus和generis,与英语词gender同源)几乎与生理性征(sexual traits)及其社会建构等同。这篇1757年的文章指出:

日常用法中,gender或class几乎是同义词,指一组对象的合集,这些对象按某一视角被聚集起来,这一视角对这些对象而言是共通的:自然可以认为,genre这个词最初引入语法之中也是基于同样的意义,也可以认为,对按某一共通视角来聚集事物称谓的那一类别,人们希望对其加以标记。诸种sexes的区分似乎促成了此种意义上诸种genders的区分,因为后者被分为阳性的和阴性的gender,并且,在几乎所有使用了它们的语言中,此两者是这种分配中仅有的成员……(重点为我所加)

从《百科全书》对genre的讨论(将法语语法区分归因于先在的身体两性之分)出发,可无缝跨至社会政治语境中。

虽然genre一词似乎并未直接出现在18世纪50年代末、卢梭与达朗贝尔关于女性适当角色和教育的辩论中,但与sex/gender有关的关切会随着著名的德翁骑士(Chevalier d’Eon)案,在18世纪70年代初有所激增。德翁骑士被许多人称为“欧洲最著名的女人”,作为一名受过勋的法国军官和外交官,他曾派驻于伦敦乔治三世的宫廷(他在那里及其他地方以男扮女装的形象示人),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称他为“当代最卓越的人物”。1771年,伦敦有商人公开就德翁的性别下赌注;1776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召回德翁,命令他“恢复”女装,德翁随后在其余生中一直“扮演”女性角色。直到他去世,这位骑士“解剖学男性”的性别才得以揭露。

德翁案证实了对“gender”的关切——一如女性主义的不满(事实上,这正是女性主义不满的核心)——在法国不仅已触手可及,且已在语言中有清晰表达;事实上,这类关切也已是欧洲媒体乐于谈论的话题。部分妇女非常清楚其中的关键所在。1772年,埃皮奈夫人(Madame d’Épinay)作为卢梭曾经的资助人(卢梭在1760年代的虚构作品中所勾勒的爱弥儿及苏菲的“自然式”教育,极具社会性别的规范性)写信给她的朋友加利亚尼神父——想必这并非巧合——信中她评论了安托万–莱昂纳尔·托马斯(Antoine-Léonard Thomas)新发表的女性主题论著《论不同时代的女性性格、习俗与天才》(Essay on the Character, Manners, and Genius of Women in Different Ages, 1772)。埃皮奈夫人批评托马斯,因为“他不断地将我们显然通过教育和制度获得的东西归因于自然”,并且“可能需要好几代人才能让我们回到自然原本希望我们成为的样子。也许我们确实可以到达那种境地,但[如果我们做到了]男人也会损失良多。在他们竭尽全力通过那些辉煌建制让我们去自然化之后,他们应该非常庆幸我们没有变得比现在更糟……这实在是不言自明,几乎不值得置评”。我们恰恰应在这一语境中理解作者后来的评述(载于其1776年《与埃米莉的谈话》[Conversations d’Émilie],是母女间的对话):“当我说人(l’homme)时,我指的是所有人类;当我说一个男人(un homme)时,我指的只是一个雄性性别(du genre masculin)的人类,而当我说一个女人(une femme)时,我指的是一个雌性性别(genre féminin)的人类”。凭借这一陈述,埃皮奈夫人强调了她理解中与自然两性对等的东西,并坚持认为性的二元论内含于文化建构的 genre(或 gender)观念之中。

为证实法国有“gender作为性的社会建构”的意识,这里还有另一个例子:在1777—1782年的《缪洛神父日记》(Journal de l’Abbé Mulot)中,作者拿教育家德·让利斯夫人(Madame de Genlis)开了各种关于性别的玩笑,后者曾被任命为奥尔良公爵子女的“家庭教师”(阳性的gouverneur,而阴性的gouvernante)。缪洛称她为“一种新性别的家庭教师”(ce gouverneur d’un nouveau genre),并说“这位女教师–男教师想要变成男人;但总缺少了点什么,结果她变得不男不女”(la gouvernante gouverneur a voulu faire l’homme; mais il lui manquoit quelque chose, et elle n’a fait ni l’homme ni la femme)。缪洛最后放上了一段专门戏弄德·让利斯夫人的匿名诗句,如果不理解其中性别玩笑的意味,会很难翻译:

Au physique je suis du genre féminin,

Mais au moral je suis du masculin.

Mon existence hermaphrodite

Exerce maint esprit malin . . .

Je suis Monsieur dans le Lycée

Et Madame dans la boudoir.

生理上,我性为阴,

但道德上我属阳性。

我这阴阳同体的存在

折煞好多歪脑筋……

在学堂我是先生

而在闺房是夫人。

上面缪洛的评述与诗句显然都与作为“gender”的genre有关,亦即被建构也可渗透的阳性/男性范畴和阴性/女性范畴。此后,类似的文字越来越多。

1789年初大革命爆发之际,一份匿名发表的《致国民议会的女士请愿书》(“Ladies’ Request to the National Assembly”)谴责了“男性贵族”,并呼吁取消男性性别的所有特权。这份请愿书在许多方面而言都特别激进,还包含了一项惊人的法令提案,其中有如下规定:

1)在全法国范围内,彻底且永远地废除男性性别(sexe masculin)的一切特权;

2)女性性别(sexe féminin)将始终享有与男性性别相同的自由、优势、权利和荣誉;以及

3)阳性类别(genre masculin)将不再被视为——即便是在语法上——更高级的类别,因为所有类别、所有性别和所有存在都应当并且是同等高贵的。

可以肯定的是,前两条要求关乎结束性歧视,但第三条则清晰地指向了sex、gender、语言、权力与法国妇女追求政治和社会平等之间的关系。

在动荡的反革命年代,法国医生确实如后来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无休止地撰写关于女性性别生物学局限(即“劣等性”)的文章;他们力图将妇女“自然化”——判定生物学即命运,至少对女人而言是这样。对此,卡巴尼斯(Pierre-Jean Georges Cabanis)和维雷(Julien-Joseph Virey)等人的作品可作为佐证,它们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较少有人注意的是:早期解放性文本(及其关切)向后世女性主义者传递的过程,以及这种传递可能产生的影响。特别是这份发表于1789年的《女士请愿书》,在19世纪60年代曾与其他大革命时期的女性主义文本一起得到再版。

到了19世纪50年代,干练的法国女性主义者珍妮·P. 德·埃里库(Jenny P. d’Héricourt)已练就一身本领,专门揭露知识中的性政治。她与反女性主义者蒲鲁东针锋相对,批评后者通过分类编目,狂热地追求男性优越性和等级制。在她看来,蒲鲁东对“le genre, la classe”的使用,不过是任意的心理建构而已。当1868年巴黎再次掀起女性主义骚动时,法国女性主义演讲者玛丽亚·德雷姆(Maria Deraismes)反复谈到“两种性别”(deux genres),以区别于两性(雌性与雄性),她高声强调每个人都应能看到的事实:“女人的劣等并非自然事实……这是人类的发明,社会的虚构。”在后来的演讲中,她还称“男性性别”(le genre mâle)为自我构筑的贵族阶层,这是之后她有所阐发的要点之一。德雷姆的用法直接取自上述再版的1789年文本吗?这恐怕难以断定,虽说可能性极高。可以肯定的是,德雷姆当时正在用法语传播一种清晰的理解和术语的用法,也即我们后来在英语中熟知的sex/gender之分。所以我才认为波伏瓦继承了这种理解(它已深植于法国女性主义话语,并在女童学校教育及女童普遍前途和命运的辩论中处于前沿——因此,这种理解在法语文化中的存在可能比我们所以为的要多),并通过存在主义哲学的语言,将之传递给了她的英美读者,只可惜,她没有使用sexe/genre这一并置的术语。

从法国到英美

但这绝不是故事的终点,现在进入我论证的第二部分。20世纪50年代初,正当波伏瓦的书被翻译到英美时(原著出版于1949年),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性学家约翰·曼尼(John Money,此人是雌雄同体及其他生殖器异常情况的生理/心理问题专家)引入了“性别角色”(gender roles)这一术语,(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还将gender一词“从语言科学移栽进性科学”,目的是对sex一词加以必要的补充,并突出自然与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随后,他又引入对“性别–认同/角色”(G-I/R)的论述。曼尼是否可能受到波伏瓦文本(或其他做此区分的法国作品)的影响?十年后,也即1968年,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罗伯特·斯托勒(Robert Stoller)出版了《性与性别:论男性特质与女性特质的发展》(Sex and Gender: On the Development of Masculinity and Femininity);正是这部作品,而非曼尼早期的术语创造,在安·奥克利对sex/gender文献的女性主义分析中被重点标注出来。1972年,曼尼及其同事安克·A. 埃尔哈特(Anke A. Ehrhardt)出版了关键研究《男人与女人,男孩与女孩:从受孕到成熟的性别认同之分殊与二态》(Man and Woman, Boy and Girl: The Differentiation and Dimorphism of Gender Identity from Conception to Maturity)。与此同时,贝蒂和西奥多·罗萨克(Betty and Theodore Roszak)出版了重要的论文集《男性特质/女性特质:性神话与妇女解放读本》(Masculine/Feminine: Readings in Sexual Mythology and the Liberation of Women, 1969)。

20世纪70年代初,一些女性主义学者更在意的是反抗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并挑战异性恋的性角色,她们采用了gender这一术语,并保留sex与gender的区分(亦即遵循安·奥克利勾勒的路线),她们还强调,社会文化建构对于生产男/女性特质(或心理学文献中的“性差异”)而言是重要的。不过,影响许多最关键理论和术语发展的因素,来自跨大西洋的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学者之间的讨论。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当时都沉浸在对波伏瓦的阅读中。正如历史学家凯瑟琳·坎宁(Kathleen Canning)所言,女性主义学者那时已开始“挑战社会科学盛行的范式”。

到了1975年,身在威斯康星州的人类学家盖尔·鲁宾(Gayle Rubin)在其重要文章《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The Traffic in Women: Notes 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ex”)中引入了“性/性别系统”(sex/gender system)之说,按她的定义,此即“一套安排,社会通过这套安排将生理性态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物,且这些转化后的性需求在这套安排中得到满足”。鲁宾的目标与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家一样,针对的是“古典马克思主义未能充分表达或构思的性压迫”问题,从而将对女性受压迫的考察直接置于政治经济学的领域内——同时也肯定了gender之于建构权力关系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新办美国学术期刊《征象:文化与社会中的妇女》(Signs: Journal of Women in Culture and Society)提供了“以准确理解男人和女人、性和性别为目的的手段……”。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社会学家R. W. 康奈尔(R. W. Connell)发表了性别与权力的权威解释,并获得国际赞誉。

妇女史学家也很快注意到gender分析的潜力。娜塔莉·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并非巧合的是,她的研究领域为近代早期法国史——在1974年的伯克希尔会议论文(发表于1976年)中她坚持认为,妇女史必然是某种男性/女性特质史;同时,琼·凯利–加多尔(Joan Kelly-Gadol,近代早期意大利史学者)或许不经意地重新引入了“性的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 of the sexes),这一术语对于19世纪中期女性主义历史学家来说已经非常熟悉,它源于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69年的里程碑式研究《论女性的从属地位》(On the Subjection of Women)。琼·凯利–加多尔在1975年纽约巴纳德学院会议的论文(1976年发表于《征象》)中,也率先提出了“作为社会思想范畴的性”一说,其基础是格尔达·勒纳(Gerda Lerner)早先将性作为独立变量,后者认为其重要性绝不亚于“阶级”和“种族”。这一概念随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琼·沃勒克·斯科特1986年的关键论文《性别:历史分析中的有用范畴》中,她用gender取代了sex,从80年代初起,斯科特便担心妇女史在理论上表现出的匮乏。斯科特丰富庞杂的文章同样囊括了19世纪英国和法国关于gender/genre用法的例子,本文可谓其补充。

此时的许多新情况使得英语使用者对gender概念的理解愈发复杂,而这些情况大多与早前的法国思想有关。Gender不再仅仅关乎“男性/女性”与“男性特质/女性特质”这两组术语间的关系。很快,作为角色、操演和脚本的gender发展起来,也是为了回应雌雄同体、易性症以及更广泛的同性恋的相关生理/心理问题。德翁骑士的故事再次浮出水面,完全是意料之中。上述概念逐渐与女性主义分析取得的进展汇合,特别是接触到法国哲学家福柯(Michel Foucault)对性史的分析,以及兴起于美国的后结构主义(后现代)知识分子的挑衅作品,后者包括生物学家安妮·福斯托–斯特林在80年代中期撰写的《性别迷思》,她(如前所述)提出了至少有五种而非两种性的观点。哲学家朱迪斯·巴特勒则挑战了女性主义的基础范畴(“女人”和“女性/雌性”),巴特勒还以现在一些人所称的“酷儿理论”之名,提议激起进一步的“性别麻烦”。作为青年学者的巴特勒(1986)显然从一开始就受到波伏瓦洞见的深刻影响,难道仅是巧合?总之,巴特勒的作品极大地拓展了这一概念。在此期间,其他持后现代立场的学者也介入其中,在他们看来:所有社会建构最终仅扎根于语言之中。他们指出,诸如“sex”“生物学”“自然/本性”“女人”,甚至是“身体”及其指涉对象,此类概念统统和术语“gender”一样,是社会或语言的建构。对于那些希望终止“女人”之于“男人”的从属地位的女性主义者来说,她们的立足点随着解构主义的发展而越发稀少,而这样的一系列解构论在丹尼斯·赖利(Denise Riley)的沉思之作《那便是我的名称?》(Am I That Name?, 1988)中得以完善(这个名称即“女人”而非“娼妓”,后者是赖利所援引《奥赛罗》中苔丝狄蒙娜的原义)。从这种反本质主义的视角来看,女人生理的、母性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被剥夺了肉身性——其身体的物质性(无论被称作什么)都因语言之故而被抽空。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视角,并不符合(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女性主义学者的口味,或我们自身生活经验中强烈的生理性。

到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对英语中gender的理解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可作为例证的是女性主义学者在三方面的尝试,这批理解提纲挈领又不失其复杂性。缘起于德国女性主义者对法语马克思主义词典德语译本的介入,唐娜·哈拉维(Donna Haraway)于1987年重新阐发了“一个单词的性政治”。她勾勒出一条二战后的严谨轨迹——从波伏瓦、盖尔·鲁宾,至70、80年代的美国理论家,她还追溯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不足、围绕“强制异性恋”展开的批判(仍建基于sex/gender的二分法)、有色人种妇女对白人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抨击,等等。在哈拉维对gender的定义中,有一句值得引用的关键句子:“Gender概念之所以得以发展,是为了在多个斗争领域中对抗性差异的自然化”。它不再“仅仅”代表性的社会关系或与sex成对出现;它已然成为文化认同战争中的武器之一。

到了90年代初,正如近期某部论文集所言,gender这一术语处于“知识的十字路口”(参见di Leonardo 1991)。它在大量权威学术出版物中激增,如《性别与历史》(Gender & History)这样的期刊只是众中之一。在不同学科中,讨论gender都成了惯例。例如《文学研究关键术语》(Critical Terms for Literary Study)一书,迈拉·杰伦(Myra Jehlen)的相关篇目解释了性别分析能如何丰富文学批评,文章围绕此前的sex/gender、自然/文化(这里用的是养育)二分法展开,且带着对gender操演性的敬意阐述了如何将gender运用于分析马克思·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亨利埃塔·L. 摩尔(Henrietta L. Moore)则介绍了人类学当前关于gender的辩论,她尤其受到简·科利尔和柳迫淳子(Jane Collier and Sylvia Yanagisako)的《性别与亲属关系:通往统一分析》(Gender and Kinship: Essays Toward a Unified Analysis)的影响,不过她依然强调:“在分析性别不平等的领域中,sex与gender之分的用处已得到确证”。虽说摩尔最终似乎还是对问题化sex这一术语更感兴趣。

社会科学领域中的部分美国学者继续扩充gender的内涵。在女性主义社会学期刊《性别与社会》(Gender & Society)创刊主编朱迪斯·洛伯(Judith Lorber)撰写的发刊词中,gender变成诸种“genders”或“诸种以显著社会方式构建出来的、互不相同的关系性社会地位”(1997, 3)。紧随其编著的《性别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Gender, 1991),洛伯发表了代表作《性别悖论》(Paradoxes of Gender, 1994),书中她主张区分sex、sexuality和gender,并认为sex是由社会构建的范畴,而“作为社会制度的gender”不仅在sex之外且超出sex,也有其自身“在人类文化进程中而非生物学或生殖中的诸种起源”。洛伯认为:“生殖和性态是在gender这一社会制度之内被构建为从属地位的条件;而不是gender 这一社会制度建立在生殖和性态之上”。在洛伯看来,gender不再“仅仅”是语法装置,而是涵涉那彻底塑造着诸性之关系的社会制度。显然,英语中的gender概念在那时正变得日益复杂和丰厚,也变得日益霸权,甚至在一些新学术项目和研究机构成立时,除非将二者在名称中并列(如“女性与性别”),否则“女人”或“女性”等词便会被挤掉。当时,sex/gender中的“sex”显然已落后于时代;探索诸sex社会建构的历史正逐渐成为焦点。不过,女人那些令人恼火的、生理的、丰饶的身体,始终拒绝彻底消失。

在20世纪末关于gender的跨学科激烈争论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该概念的更激进表述究竟被热烈宣扬至何种程度,这批宣扬者不仅包括反对“强制”或“义务”异性恋的人,还包括各类拥护非常规性身份的人。在这方面,曼尼和斯托勒的贡献,得到了福柯创新洞见以及欧洲“差异”理论家的补充与强化,这些“差异”理论家有意拒绝或回避gender概念,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概念。在(前述)巴特勒与布拉伊多蒂的对话中,后者说:“从性差异的视角来看,sex/gender的区分延续了自然/文化、精神/肉体的划分,它们构成波伏瓦的笛卡尔式遗产中最糟糕的一面。”根据这种新确立的“反本质主义”后现代语汇,波伏瓦当年激励人心的论述已变得惹人厌恶。在这个身份悬而不定的乌托邦世界里,男性/女性特质成了过时事物的代表。

将范畴复杂化

以上对genre历史前身的简短巡礼表明:自70年代初以来,说英语的理论家和学者已极大地“将这些范畴复杂化”。当然,这和波伏瓦并无干系。然而,无论在法语中还是英语中,由于在当今的分类法中没有什么能长久保持原样,相信进一步的阐发已离我们不远。我在此所做的并非意在反驳或取代玛丽·霍克斯沃思(Mary Hawkesworth)1997年在其《混杂化的性别》(“Confounding Gender”)中惹眼的理论剖析,但我也想为部分读者提供一条捷径,以了解对女性主义史学家有重大影响的发展进程,她们为反思欧洲和北美社会早前历史中的性别政治做出了贡献,而在那些社会中,几个世纪以来始终存在对gender流动性、男性/女性特质的敏锐理解,这种理解深藏于广泛的异性恋社会控制之下,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破坏性的文化混乱以及明确的“反扑”。

我的观点是:我们必须看向波伏瓦之前,巴特勒之前,乃至法国大革命之前;我们不能以1800年或19世纪晚期为起始来分析男性/女性特质,更不能仅以上世纪50年代或70年代为起始,并就此得出任何关于这场辩论之长期意义的有益结论。最理想的情况是,通过列出法语中genre的长期用法,传递出“性的社会建构”这一意识的历史证据,希望能由此消除法国国内对gender和genre尚存的些许偏见,正如上文已表明的,这两个概念此前就被理解为是对等的。我甚至猜测,虽说或许稍显挑衅(因为我还无法证明):英语世界实际上很可能是从此前已有确立的法语用法中,挪用了这一术语及其意图——正如“女性主义”和“女性主义者”同样是在20世纪初被挪用而来。一个女性存在者并非天生,而是成为(一个)女人的,这一想法——且在地球上的各种文化中都表现得截然不同——在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和历史上都给予我们很多思考的空间。将如此重要的洞见(如布拉伊多蒂那样)斥为“笛卡尔式的”并无助益;将启蒙运动之论争的重大贡献重新归于女性主义事业,这样岂不更好?

实际上,对于大多数说英语和法语的女性主义者(当然还有一般大众,两性模型在他们那里至今成立)来说,sex与gender的深刻区分能持续引起人们的共鸣,无论理论家如何继续提炼、重新分配、细化甚至消解sex/gender的分类;无论如何扩此缩彼;无论如何将两者复杂化;或无论如何将“女人”非本质化。Gender/genre会继续作为思考性差异之建构的有用工具。尽管如O. R. 福勒(O. R. Fowler)在其《现代英语用法词典》(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 1940)中那样,也会有人不断将gender局限于语法之内(1990年发表在《纽约时报》的一封读者来信便断然应和了这一主张),但英语中的gender和法语中的genre,这对术语将长期存在(尽管这两种语言中,有其不同的语言学性别“戏剧”)。二者有着漫长且有据可查的应用史,后者与性的社会/政治建构息息相关,这种建构有利于挑战那些仍然普遍存在的、尽管显得“过度决定”的19世纪医学观,即将解剖学的性视为不可更改的命运。我坚信,sex/gender的区分(作为一组互动而非二分的概念)在当今世界的女性主义政治中依然至关重要。

这篇简短的历史重构练习,至少可以展现历史知识的功用,它有益于澄清、或许还能改变当前影响英美学术女性主义实践和决策的某些假定。至于我们在法国的同路人,事情已经非常清楚:那些仍然反对gender且抗拒使用genre的人(即便她们使用着类似但更啰嗦的表达)应当停止对美国(或欧盟)入侵的担忧,转而考虑重新利用genre这一术语,鉴于法国自己的女性主义先驱对它的使用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并且,时至今日,女性主义史学家和其他女性主义学者依旧在利用它探索masculin/ féminin随时间推移的政治演变,并揭示反复出现在将女性“自然化”背后的反女性主义根基。Gender/genre为我们提供了极其有用的工具或棱镜,可用于历史研究的许多方面,包括国家构建、战争和知识政治。我们的法国同事大可重新加以利用!并非借用!也无需愧疚!更不需要再加上斜体或引号。在本书的上下文里,这剂小小的历史知识有助于澄清波伏瓦在写下其名言时脑海中所念及的东西。对于未来法国乃至其他地方更广大的女性主义事业来说,它也很可能有赋权之力。



Source link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